科创板拟上市公司龙图光罩答复了交易所的二轮问询。其中,前券商投行保代邓某出任龙图光罩董秘一事被交易所反复关注。
邓某曾在某IPO项目中担任保荐代表人,因履职尽责不到位被警示,交易所要求说明其是否能胜任董秘工作。此外,邓某在龙图光罩2022年薪酬总额为35.96万元,月均薪酬约8.99万元,单月薪酬位列董监高首位。交易所要求说明,这一薪酬是否合理。
公司回复称,邓某2022年9月入职后,公司向其支付了约2个月的薪酬作为一次性入职补贴,导致其2022年9月-12月的薪酬月均水平高于其他董监高。邓某与其他高管实际平均月薪酬分别为5.71万和7.53万,不存在明显偏高的情况。“此外,经核查邓某此前的工作经历和具体待遇,其入职后的薪酬相比原单位也存在较大幅度的下降。”答复称。
做保代时被罚,有客观原因
在二轮问询中,交易所表示,公司董秘邓某曾在某IPO项目中担任保荐代表人,因信息披露不准确、履职尽责不到位,于2022年被采取监管警示措施。请结合邓某曾在保荐工作中存在的履职问题情况,分析邓某能否勤勉尽责履行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第4.4.2条规定的职责,能否胜任公司信息披露等重要工作?
公司答复称:在导致邓某受到监管警示的信息披露不准确事项中,根本原因是该项目时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故意隐瞒行为,邓某作为保荐代表人虽具有相应的核查责任和义务,但具体核查过程也受到了前述实际情况的客观影响,并无主观意愿和职业操守问题,亦并非作为该项目的发行人董事会秘书身份。
邓某于2022年9月正式入职发行人并担任董事会秘书,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公司上市申报和信息披露、组织筹备历次三会会议的召开、公司法务工作管理以及行政人力事务管理、公司投融资方案的建议及执行等,能够良好地履行董事会秘书的相关职责。
2023年10月,基于业务发展需要,并结合邓某的个人意愿,发行人董事会对其进行了任职调整。调整后,邓某担任总经理助理,董事会秘书由财务总监兼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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